受理范围:上海领事馆目前只受理常住地为上海、浙江、江苏、江西、安徽五地的个人旅游签证。 非上海领区:您的护照签发地是非上海领区(福建、天津、河北、北京、广东、广西、云南、海南、陕西、四川、重庆),如您需要在上海领区办理,需一并提供江浙沪暂住证原件。
是否面试:要求面试
咨询电话:62430690
签证类型: 个人旅游签
办理时长:预计15天
有 效 期:180天(以领馆签发为准)
最长停留:30天(以领馆签发为准)
正反面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
提供以下经济证明(递交复印件,原件)。提供越多能够证明个人经济能力的文件,越有利于签证申请。 1.月收入不低于500 美金的稳定工作的工资证明(劳动合同和工资卡及近6个月对账单)。 2.个人名义下的房产证明。 3.平均每年银行存款余额不低于2,000美金。
提供(英文)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