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线路组详细信息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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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路名称: 丹东、中朝边境风光、鸭绿江、凤上河口、辽宁凤凰山5日游
      天 数: 5天 
      往返交通: 专列 
      最后更新: 2024-2-25 
      提前报名: 建议提前5天以上  
      ▲价格清单
      线路编号 原价: 成人价: 儿童价: 满意度 联系方式
      100718 ¥390起 ¥390起 ¥0起 95 % 0432-62430690 
      ▲线路简介
      软座390  软卧上640  软卧下690 硬卧上490 硬卧中540 硬卧下648
      ▲行程按排

      第一天

      吉林/丹东   用餐:无                   住宿:火车上

      指定时间火车站集合,乘火车专列前往中朝口岸城市——【丹东】,沿途欣赏美丽的田园风光。(请客人自备零食及洗漱用品)

      第二天

      丹东      用餐:中                  住宿:丹东

      抵达丹东后乘车前往前往——【月亮岛国际旅游度假区】,途中外观抗美援朝纪念馆,可360度观看全景式中朝两岸风光。乘车前往抗美援朝战争时期志愿军渡江运送作战物资的重要通道——鸭绿江燕窝铁路浮桥遗址。沿途可远观万里长城的最东端起点——【外观虎山长城】,天然奇景-“睡美人”,中朝边境 “一步跨”,感受两国近在咫尺,却又远在天涯的异国风情。参观丹东足迹馆,了解丹东发展历史、丰富的旅游资源、物产。之后前往——【上河口风景区】,景区地处鸭绿江中下游最美地段,也是每年桃花节的举办地。抵达后赠送【朝鲜边境鸭绿江游船】120/:观看朝鲜的青城郡工业区、女子监狱、兵工厂、战争堡垒等。游览【鸭绿江边境观景台】观景台为探江式木栈道,全长500米,探江玻璃栈道40米,是目前我国唯一的一个探江式玻璃栈道。乘车上行到达【上河口火车站旧址】,它原是我国境内在抗美援朝战争中建成的一个小站。它见证着从战火纷飞,它是历史的丰碑,它是历史的见证,也是历史的功臣。新建的上河口火车站在承载着历史的同时,又结合了现代的科技。在此处同时可以观赏位于上河口站靠鸭绿江一侧【桃园栈道】,占地30余亩,有桃树1400余颗,是河口地区最大的封闭式桃园,也是桃花最美景区,景区拥有三生石、许愿池等多个景点。午餐后乘车游览【国门】,国门由沈阳铁路局投资400万元,于2016年建在沿江铁路大桥中朝边界处,站在顶层首先看到的就是铁路大桥,它是通往朝鲜清水县唯一的一条铁路,在抗美援朝战争中发挥着主要的铁路运输作用。观光后乘车前往【铁旅抗美援朝博物馆】,这座博物馆是唯一一座在通往朝鲜铁路隧道旁修建的博物馆,为铭记所有入朝参战的铁路职工、中国人民志愿军铁道兵团和中国人民志愿军铁路工程总队指战员的丰功伟绩。游览结束后返回丹东,入住酒店。

      特别声明:

      1、赠送项目不去不退;

      2、推荐自费:价值80元景区观光火车(景区内的各个景点之间由区间运行的观光小火车贯通,小火车3、两侧为万亩桃园,起点是鸭绿江边境观景台);

      3、推荐自费:价值160元 朝鲜歌舞演员的精彩演绎 (不出国们欣赏国外演出30-40分);

      第三天

      丹东/凤凰山 用餐:早                    住宿:丹东

      早餐后乘车前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凤凰山】,凤凰山其整个山体由花岗岩组成,远观就像一幅天然的石画,凤凰山以险称著,游览三教堂、夹扁石、娘娘庙、烽火台、将军峰等著名景点能让你感受到凤凰山的幽、险、奇、绝!凤凰山有中国第一历险名山、国门名山、辽东第一名山等美誉。最高最险老牛背宽度不足30厘米,窄处仅10厘米,长40多余米,光溜溜的像老牛的脊梁,所以被称为老牛背。登 将军峰、罗汉峰感受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体验登山踏青的乐趣。走玻璃栈道,体验的是悬空的感觉,体验的是心跳的感觉,站在玻璃观景台上,会领略更多更美的风景。后入住酒店。

      费用不含:景区内小交通上山10/人、下山20/人、索道单程50/人,客人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凤凰山上的用餐较贵,您可自备简餐

      第四天

      丹东/吉林 用餐:早                    住宿:火车上

      早餐后充足的时间自由活动,可到鸭绿江边,海鲜市场,商业步行街。还前往首席文化餐饮街——【安东老街】走在那美丽的老街,无尽的美食等着你去品尝,真正感受从老街望安东一街一百年,在安东老街自由活动,自由品尝美食。指定时间丹东火车站集合乘专列返回吉林。

      第五天

      吉林                                    用餐:无

      抵达后结束愉快的旅途。

      ▲费用包含

      交通:吉林/丹东往返火车票,当地旅游大巴;

      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1.1米以下的儿童也需占座,行车过程中需监护人监护;

      在行程为自由活动期间,旅行社不提供车辆服务;出行座位顺序,按照报名先后,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住宿:4—6人普通床位(公共卫浴);

      太阳能热水浴或定时热水,根据酒店情况,服从安排;

      住宿的床位是由旅行社提前采购的,行程中如临时取消或提升标准,住宿费用不退,请给予谅解;

      报名客人如遇单数,尽量安排三人标间或拼房,如不便安排,客人需自补房差;入住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儿童需持户口本。特殊情况需自行到当地的派出所开具证明。

      门票:行程中所列的首道大门票;

      如遇交通堵塞,景区临时性关闭,不可抗力等因素,未产生的门票按照旅行社与景区的协议价格退还费用;

      景区内的购物点与旅行社无关;

      用餐:全程含 21正餐;

      早餐标准:粥、馒头、咸菜;(因早餐含房间内,不用早餐费用不退。)

      正餐标准:八菜一汤不含酒水;

      如有特殊饮食习惯或者临时情况退正餐,需要提前4小时和导游说明,方可退款;

      导游:持证导游服务(请游客积极配合,并自行照顾好同行家人)

      保险:旅行社责任险(组团社需自行为客人购买人身意外险)

      ▲费用不包含

      《推荐自费购物活动补充协议》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              等一行  

      一、为丰富游客的娱乐活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依据《旅游法》规定,本着为游客利益着想,就乙方游客申请行程中安排推荐自费项目及购物活动并委托甲方落实事宜,双方诚意并特订立《购物补充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协议内容:

         乙方游客对甲方导游员依据行程约定,游客如认可,请在框内签字表示自愿确认参加,不参加活动的乙方游客,甲方将安排游客在附近休息场所自由活动或小憩。

      1、景区观光小火车:80/人(景区内的各个景点之间由区间运行的观光小火车贯通,)

      2、朝鲜人鼓舞演绎:160/人(朝鲜人艺术演绎30-40分钟)

      3、凤凰上景区内小交通:上山10/人、下山20/人、索道单程50/

      二、双方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的解决方式

      1. 双方签约的购物活动,将在行程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进行,乙方可自由选择。

      2. 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或人数太少等原因无法安排时,请乙方谅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 乙方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购物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客人按时活动。

      4.选择参加自费项目活动的游客需提前报名订票,方能享受旅行社优惠门票价格,折扣门票一旦预定出票不能退还改期,请报名前认真考虑以后慎重选择。

      5. 甲方承诺免费提供前往约定购物场所的交通和陪同服务(但因乙方超时或其他原因产生的费用或遗漏行程,甲方不承担责任)。

      6. 特别提醒乙方谨慎购物、理性消费,是否购物消费由乙方自己选择决定。

      7. 乙方在约定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若非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所购商品确有质量问题,乙方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天内与甲方联系退换(食品、药品及已拆装使用后的商品除外)。

      三、本人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上述自费或另付费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增加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自费景点及娱乐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游览参观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等事项。

      我自愿签署《自费另付费项目告知书》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承诺不因此投诉和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有效期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直至本活动结束协议终止。一旦双方签字确认,表示无异议并执行合同内容,且留下联系方式。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温馨提示

      注意事项:

      1、如遇天气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政策性调价,所产生费用需由游客负担。     

      2、自由活动期间的餐、车费,自愿选择参加的额外消费和私人消费,旅游车上请自备餐包

      3、请根据个人身体状况带好常备药品及衣服。

      4、旅游期间一切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如有遗失客人自行承担。

      5、如因旅途中身体不适无法继续旅行时所产生的费用与损失由本人承担。

      6、在报名时如不购买旅游意外个人险,则视为自愿放弃投保,故在旅游行程中产生的意外伤害、财产损失等后果由本人承担。

      7、导游有权调整景点游览顺序


      旅游安全须知 

      一、基本注意事项
      1、请游客必带身份证、个人旅游用品,准时到达约定的集合地点
      2、行程中,游客应服从导游的安排,认清自己所乘的车型;旅途中,游客如无故自行离团,发生任何问题自行负责。
      3、行程中,请游客看管好自己的小孩,不能让小孩单独行动并注意安全,由于各景区旅游者众多,请游客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
      4、在旅游行程中各种自由活动期间,游客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除特殊团队外,本公司不安排赛车、赛马、攀岩等高风险活动,也敬请游客尽量不要去参加此类活动,如游客坚持参加,请自行承担风险。
      5、黄金周或者其他旅游旺季期间,由于国内、国际航班中加班机、包机的数量大增,极易引起航班的延误,如遇此种情况,请游客在候机厅耐心等待,密切注意航班的信息,不要到处乱跑,以免误机。同时,航空公司因动力等因素有可能临时调整航班,如有此情况发生,本公司将对旅游行程作出相应调整,届时敬请游客配合与理解。
      6、游客应遵守中国及所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旅游途径地区当地居民的民族、文化、宗教等风俗习惯
      二、乘坐交通工具安全事项
      1、游客乘坐的交通工具(包括景区内的游览索道、观光车、游艇等,下称交通工具)在行驶的途中,若遇到交通事故发生时,应听从导游或相关人员的安排及指导,不要慌张;发生人员伤害时,游客应尽力施救或自救,同时注意保护现场,避免损失扩大。
      2、游客乘坐交通工具时,应系好安全带,在交通工具停稳后方可离开;上下交通工具时,须排队等候,讲究文明礼貌,并优先照顾老人、儿童、妇女,切勿拥挤,以免发生意外。
      3、游客下车游览、就餐、购物时,请注意关好旅游车窗并随身携带贵重物品,若出现贵重物品遗失、被盗,汽车公司概不负责,本公司亦不承担责任。
      三、住宿安全事项
      1、抵达酒店后,游客须听从导游安排;酒店住宿以两人一室、自由组合为原则,请游客互相礼让使用房间内卫生设施、电器设备等;如出现单男单女,本公司将调换夫妻用房或者调整为三人房;随行的小孩12周岁以上才能占床,请游客谅解。如果游客特别指定单人房间,请于出行前支付单人房差额并取得本公司的确认,以免出行后产生纷争。
      2、不要将自己住宿的酒店、房号随便告诉陌生人,不要让陌生人或者自称酒店的维修人员随便进入客房,出入客房要锁好房门,睡觉前注意房门窗是否关好,保险锁是否锁上;贵重物品请放置酒店保险箱,注意保管好收据;如随身携带,请注意保管,若出现被盗后果自负。
      3、如游客选择消费酒店的配套健身娱乐设施(如游泳池、健身房等),请务必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非本公司安排的活动,本公司仅限于提醒告知义务。
      四、饮食卫生安全事项
      1、外出旅游,游客应注意身体健康,切勿吃生食、生海鲜、未剥皮的水果,不可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忌暴饮暴食,应多喝开水,多吃蔬菜水果,少抽烟,少喝酒。
      2、在旅游目的地购买食物需注意商品质量,不要购买“三无”(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厂家地址)商品,发现食物不卫生或者存在异味变质的情况,切勿食用。不要随意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赠送的香烟、食物和饮品,防止他人暗算。
      3、为防止旅途中水土不服,游客应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时之需,切勿随意服用他人提供的药品。
      五、游览观景安全事项
      1、听取当地导游有关安全提示和忠告,应预防意外和突发性疾病的发生。
      2、经过危险地段(如陡峭、狭窄、潮湿泛滑的道路等)不可拥挤,前往险峻景点观光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条件是否可行,不要强求和存侥幸心理;参与登山等活动时,应注意适当休息,避免过度激烈运动,同时做好防护工作。
      3、在水上(包括江河、湖海、水库)游览或者活动时,游客须注意乘船安全,应穿戴救生衣,不可单独前往深水水域或者危险河道;选择水下游泳时,要携救生设备助游。
      4、海拔3000公尺以上的高原地带,气压低,空气含氧量少,易导致人体缺氧,引起高原不良反应,请游客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兴奋,洗澡水不易过热,学会正确呼吸方法。16周岁以下及60周岁以上者,患有贫血、糖尿病、慢性肺病、较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精神病及孕妇等不宜进入高原旅游。
      5、泡温泉时,游客应注意水温和矿物质含量是否适合自己的身体,有些疾病不宜泡温泉,请遵医嘱。
      6、乘坐缆车或者其他观光运载工具时,应服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遇超载、超员或者其他异常情况时,千万不要乘坐,以防发生危险。
      7、自由活动期间,应注意人身安全,谨记导游提醒的各种注意事项以及景区的各种公告和警示牌;在拍摄照片时,游客不要专注于眼前的美景,而忽略了身边或者脚下的危险。
      六、购物娱乐安全事项
      1、请勿轻信流动推销人员的商品推荐。购物时,应细心鉴别商品真伪并向商家索取正式发票。在热闹拥挤的场所购物或者娱乐时,应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包、提包、贵重物品及证件。在景区内娱乐时,应根据自身的条件参与适应的项目;在自由活动期间外出娱乐,请勿单独行动,请勿前往管理混乱的娱乐场所。
      七、团队互助和配合
      1、游客参加团体旅游时请守时,请勿迟到,尊重大家的时间。

      2、游客在旅途中如有不顺心之处,请及时和全陪导游沟通,请勿和当地导游及相关服务人员直接冲突,本公司和全陪导游会与当地旅行社协商解决,游客也可以直接致电本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八、温馨提醒
      1、为了确保旅行团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游客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健康问题的病患者,请勿报名,如隐瞒参团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1) 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 、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2) 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4) 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5) 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7) 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2、 传染者、精神病等患者如危及其他游客的健康和安全,其本人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免责条款
      1、 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本公司的原因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伤害的,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本公司不履行义务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本公司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 游客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本公司在事前已尽到必要竟是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 在旅游过程中,航空、轮船、铁路经营者损失、损坏旅游者托运行李的,旅游者应当向上列经营者主张赔偿,旅行社履行协助义务。法律法规对航空、轮船、铁路经营者的赔偿责任有限制的,旅游者不得就其行李损失超过赔偿责任限制部分,向旅行社要求赔偿。
      十、结束语
      旅游安全是旅游活动的头等大事,搞好国内旅游安全是我们与游客的共同心愿与责任。尊敬的游客,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注意旅游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