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线路组详细信息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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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路名称: 桂林+一江四湖+大漓江+阳朔西街+大圩古镇+古东瀑布+鲁家村+梦幻漓江双卧八日游
      天 数: 8天 
      往返交通: 火车/汽车 
      最后更新: 2024-2-25 
      提前报名: 建议提前5天以上  
      ▲价格清单
      线路编号 原价: 成人价: 儿童价: 满意度 联系方式
      100610 ¥2250起 ¥2230起 ¥650起 95 % 0432-62430690 
      ▲线路简介
      景点特色:

      全程一车一导

      特别安排桂林特色风味餐:啤酒鱼、豆腐宴,免费升级一餐68元的少数民旅特色自助餐

      特别安排阳朔住1晚,无限畅游西街。

      拒绝全国大散拼,深度玩转桂林精华景点,纯玩不进店。

      世界上规模最大、风景最美的岩溶山水游览区【大漓江风景区】---感受世界最美的十五条河流之一的靓丽

      特别赠送:赠送大型山水情景互动观赏剧目【新梦幻漓江】和【少数民族古村寨】(赠送景点不游不退任何费用)
      ▲行程按排
       

      天数

           

      用餐

      住宿

      D1

      吉林-长春-桂林

      吉林站候车室门前集合,乘动车赴长春转乘火车硬卧赴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桂林。参考车次:长春-桂林北K2388次(11:43-第三日10: 25

       火车

      D2

      车上沿途观光。

      火车

      D3

      桂林 

      (工作人员会提前与您联系,请保持通讯畅通,专业接站人员举写有客人名字的接站牌接站。

      抵达后参观桃花江畔的乡村旅游新特色的【鲁家村】(约40分钟):坡屋顶、小青瓦、花格窗、白粉墙、青石板,98栋连排独栋桂北民居,栋栋都集合了传统桂北民居的这些建筑元素,依山傍水,风光旖旎,桂林老八景之一的“阳江秋月”即指此地。晚餐:安排特色餐——豆腐宴

      晚餐后欣赏被誉为“看过了终身难忘”的大型山水情景互动观赏剧目——【新梦幻漓江】(演出时间约60分钟),该剧采用不同场景变化和一流的声、光、电舞台技术运用,充分展现了漓江的历史变迁、山水景观和人文情怀。可自行结伴前往漫步游览桂林城市中心公园——【榕、杉湖景区】,观日月双塔、千年古榕、桂林最古老的城墙——【古南门】(开放式景点,自行前往,导游司机不陪同,不游不通任何费用)

      D4

      桂林大漓江风光--阳朔

      早乘车赴磨盘山码头。乘船游览AAAAA级景区-百里画廊大漓江(磨盘山阳朔)(约4-5小时),在漓江的百里画廊中,绿水、青山、翠竹、倒影构成了一个绿色的世界,展现出以绿为魂、以水为魄的大自然生态美。而烟雨、晴岚、月光、彩霞更使漓江妙似梦幻仙境。在四个多小时的游览过程中,我们可以观赏到著名的大自然奇观九马画山黄布倒影、浪石烟雨、杨堤仙境、童子拜观音等数十处景致(中餐船上简餐盒饭);下船后乘电瓶车(15/人自理)赴阳朔旅游停车场。

      晚上可自由前往【阳朔西街】(司机导游不陪同、晚上十点钟左右为西街最热闹繁华时间段自由闲逛驰名中外的中华第一洋人街,您可以精心挑选当地手工艺挂件、蜡染和仿古服饰等。漫步西街独有的青石板街道,领略独特的欧陆风情! 晚餐:安排特色餐—啤酒鱼

      温馨提示:请勿轻信路边“野马”吹嘘自费景点项目不要钱或超低价带你去,收了钱等你进了一个景点出来就不见人且不正规无任何保障!请自由活动期间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注意安全!

      D5

      阳朔古东瀑布桂林

      早餐后赠送游览明清时期的百年古寨——【少数民族观光古寨】,感受沧桑的建筑,斑驳青石板路和原生态的壮族原住民风情,都能给大家带来一份值得珍藏的好照片。古老不宽的街道上铺着青板,石板路两边是保存完好的老房子。古镇现在还保留着许多一批古老的手工作坊。感受侗族人的风土人情,探寻民族银匠精湛的工艺。乘车前往大圩,游览大圩古镇】,位于桂林市东南18公里处,距灵川县城30公里,地处漓江中游的东岸,大圩古镇,北通湘、赣,南达梧、穗,很早就为桂林东郊的商品集散地,北宋时大圩已是商业繁华集镇,明清时更为发达,大圩是水路交通枢纽,更是著名的集市贸易集散地,东有潮田新河,与福利的马河相接;西连相思河,可至永福;北面的漓江贯串着桂林、兴安、阳朔、平乐、梧州,可上达湖南,直下广州。所以古镇清时就做了桂林东乡的水陆码头。完后游览桂林生态环保的典范及美誉为桂林九寨沟之称的---【古东森林瀑布】生态景区(约3小时);景区融合了幽瀑、碧潭、红枫取胜、原始生态、地质奇观、清新空气集为一体的景区,可亲身体验走瀑戏浪的桂林旅游新概念,感受桂林山水之神奇魅力。乘车返桂林,晚餐:安排少数民族风味自助餐

      D6

      桂林-长春     早桂林乘车返回长春。

      参考车次:桂林北-长春K238605:33-第三日05:57)或K7261000-第三日11:30

      /

      D7

      车上沿途观光。

      火车

      D8

      早抵长春,换乘动车返回吉林,结束行程。

      /

      ▲费用包含
       

      住宿

      桂林、阳朔为准四星未挂牌酒店;若出现自然单间我社将优先安排三人间或游客自补房差。参考酒店名称:

      桂林:唯美四季酒店、润东大酒店、金湾紫金花大酒店、芒果大酒店、怡莱酒店、点金大酒店、创兴酒店、安琪酒店、开元大酒店、西山商务大酒店、新凯越酒店、三棵树大酒店、鑫都酒店、七天乐大酒店或同级;

      阳朔:印象大酒店、河谷酒店、君豪酒店、万景商务大酒店、西街口大酒店、映山红酒店、金阁大酒店、公园度假酒店、富安酒店、新阳大酒店、新西街国际、新漓江酒店、名人酒店、芭堤雅酒店、君临天下酒店、向阳酒店、鸿泰酒店或同级

      如客人对上述参考酒店安排不满意,处理方案如下:1、按实收价格退给客人自行订房,2、可自补当时差价升级客人满意的更高标准酒店!(提示:按惯例酒店要求中午12:00前退房,请您合理安排好时间!)

      用餐

      团队正餐25//正,十人围桌、八菜一汤,不足十人菜数相应减少,散客当团不足4人正餐自理

      备注:1、桂林用餐口味相对较辣。2、旅游团队多选用团队餐厅用餐,行程中餐厅是完善所有经营手续的合格团队餐厅3散客为拼团用餐,如客人临时放弃用餐,则费用不退,敬请谅解!

      用车

      当地空调旅游巴士,11正座,自由活动期间不提供用车

      大交通

      吉林-长春-吉林 动车二等座,长春-桂林北-长春 火车硬卧

      门票

      行程中所列景点第一道大门票及船票,不含景点中的个人自费项目等小门票或电瓶车。

      (温馨提示:部分景区内有请香和请太岁、拓画等活动,为景区项目,非旅行社安排的购物点,请告知)

      导服

      优秀导游讲解服务(当地落地散客拼团旅游;接/送、游览期间不保证是同一导游和司机服务请谅解!)

      保险

      含旅行社责任险(请组团社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险)

      儿童费用

      1.2m以下只含当地车位费及半餐费,不含景点门票及船票、往返火车票,不占床位。

      购物

      全程无购物店(市民超市不算店)无自费

      ▲费用不包含

      景点中的个人自费项目等小门票或电瓶车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补充协议(需签署补充协议)  

      第一条:

       1、团费不含(行程中列明或行程外)一切私人消费、自费项目(请了解自由活动期间旅游攻略的

          项目价格和时间)、人身意外保险。

       2、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条件,甲方要求在游览行程过程中,为丰富游客的娱乐

      活动,旅行社提供以下当地有特色的活动或景点供游客自行选择,从而丰富行程内容。(此列表项目仅供参考)

      A套餐:图腾古道+聚龙潭奇石宫+天籁*蝴蝶泉+遇龙河双人漂=480/

      B套餐:图腾古道+聚龙潭奇石宫+天籁*蝴蝶泉+遇龙河双人漂+世外桃源=580/

      C套餐:图腾古道+聚龙潭奇石宫+天籁*蝴蝶泉+遇龙河双人漂+世外桃源+印象刘三姐=790/

      3、景区内出现购物场所及二次消费,为景区自行经营模式,与旅行社无关。

      4、在旅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时,经双方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

      退还旅游费用(但应扣除已发生、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已发生费用包括往返交通费(机票、火车票等、包

      含机票定金费用)、当地已付定金的酒店住宿费用、车费等。已发生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若在旅游途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游客自身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

      解除主合同。乙方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做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增减变化,按未发生费用退还甲方(但应扣除已发生、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由此增加的超支费用(包括发生不可抗力条件下游客产生的滞留费用、额外交通费用等),为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做出合理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游览景点;如遇乙方不可控制

      因素(如塌方、地震、洪水、泥石流、恶劣天气、塞车、航班延误、景区临时关闭不接待等)造成行程延

      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方按照独立成团签订旅游合同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人数变化,则甲方需承担乙方已经为其准备旅游所

      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因甲方人数减少而导致乙方增加的各项费用)。因甲方人数减少导致不能达成最初签

      订主合同的成团人数时,经双方一致同意,以现有人数出团并且增加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双方可

      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甲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

             1、在旅游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团或者脱团,如不听导游及领队劝解,仍旧擅自离团或者脱团。

             2、患有各类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3、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物品且不同意交由有关部门处理的

             4、从事违法犯罪或者违反社会公德活动的

             5、在旅游纠纷中,游客不能正确处理,行为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正常游览和正当权益的,且不 听劝阻、不

      能控制的,经团内其他客人签字,旅行社可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

            6、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旅行社人身及财产损失的,甲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持有效证件按照当地景区规定可享有优惠、免票政策。

      第七条:游客必须填写“游客意见书”,投诉回团后7天内有效,处理结果以在当地填写的“游客意见书”为准,逾

      期不予受理。如果客人在意见单上填写“差”一栏后,并在意见单上填写投诉理由;可视为投诉范畴,恕

      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负。(特别说明客人在

      当地意见单签的没有投诉,回去之后就投诉说在导游面前不敢不签,碍着面子别人签了自己不签不好),处

      理投诉我社严格按照客人签的意见单为准!

      第八条:本协议及双方确认的行程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力,主合同与本补

      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温馨提示
       

      特别说明:

      1、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行程;未满2周岁或年满70周岁的,有心肺脑血管病听视力障碍的,不宜长途及高原旅行的,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的,均不适合参加;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2、签定合同请提供有效正确的身份信息,并于行程中随身携带身份证件,遗忘遗失等造成的无法登机,无法力理入住酒店等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3、我社处理投诉以当地客人意见反馈表为准,请客人必须认真填写,反映自己真实的意愿。如游客在途中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满意;返程后再提异议,我社不予处理,请谅解;

      4、以上车程、游览时间均为参考时间,如有出入,属正常情况,请理解包涵。

      5我社有权对行程的先后顺序作出调整,但不减少景点。飞机航班以出团通知为准。如出现单男单女入住酒店、请客人入住三人间或加床或补房差,按航空公司规定,折扣机票一经售出,不得变更、改签、退票;飞机、火车时刻调整或晚点,与旅行社没有任何关系。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和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拒等非旅行社原因的客观因素造成的费用增加或损失,由游客自理。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6在客人要求及行程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并经全体游客逐一签字同意要求增加行程以外的购物店或景点,如要求我社协助,请与导游签订补充协议,我社方给予安排;

      注意事项:

      1请游客出团时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儿童携带好户口本原件出行。

      2导游有权调整景点游览前后顺序,如因旅游期间政策性素导致某些景点无法正常游览,门票安折扣价现退。

      3此行程为散客拼团,故可能出现互相等候情况,导游会尽力均衡,请游客理解。并在旅游过程中配合导游的工作安排,注意

      人身安全,客人不得擅自离团,如客人擅自离团均按照单方自愿终止合同处理!如有离团请客人必须写离团申请书,经我社签

      字确认后方可脱团,未发生的一切费用一概不退,离团后所发生的任何情况均与旅行社无关

      4、一切私人贵重物品如现金等必须随身携带,绝对不要放在酒店房间、旅游车及行李中,如有物品遗失后果自负,与我社无

      关。

      5、如游客要求另行增加景点或购物店,须先由游客与组团社达成一致并由游客签名同意后,我社就合同相应条款进行变更后予

      以执行。

      6、散客拼团,参团中所持一切证件:如士兵证、军官证、老年证、教师证、学生证、导游证等有效证件者,自费景点无优惠。

      凡持有老年证、学生证、军官证等有效证件者,综费不退!赠送项目,如遇政策性关闭,则不赠送,不退任何费用,

      送项目孩子产生费用自理。

      7、因客人自身原因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遇政策性调整导致火车票、车费、船费、门票价格等行程中的费用增加由客人自己承

      担,我社不承担此费用,如因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景点未参观或行程所含餐未用,未产生的费用恕不退还;赠送项目如遇特殊原

      因取消,不退费用;在旅游行程中,当发生自然灾害、政府管制行为等不可抗力,危及到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

      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应当在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

      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事后作出说明。解决办法:未发生的景点门票按照旅行社和景区的协议价退还。

      8、请认真填写〈游客意见反馈书〉,返程后7天内投诉有效,处理结果以在当地填写的“游客意见书”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如果客人在意见单上填写“欠佳”一栏后,可视为投诉范畴,并在意见单上填写投诉理由。恕不受理因游客虚填或不填而产生

      后续争议。